问题 | 是否可以强拆农民房屋 |
释义 | 一、是否可以强拆农民房屋 符合条件可以强拆农民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强拆房屋的流程是什么 强拆房屋程序是: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三、违法强拆向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网提醒您,遇到违法强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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