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立案多久才能开庭 |
释义 | 一、离婚立案多久才能开庭 离婚立案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是一个月内开庭。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离婚立案开庭还能撤诉吗 可以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离婚立案开庭要准备什么材料 要准备的材料有: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3.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凭证等证明; 4.有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的证明; 5.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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