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状内容 |
释义 | 刑事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 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 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 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2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 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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