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担保要具备什么要件 |
释义 | 一、什么是反担保? 1、反担保的概念: 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由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担保制度。总的来说,即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2、反担保的方式: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业务中采用较多 3、反担保的范围: (1)担保人于担保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支出及其他必要费用(如运费、汇费等); (2)上述支出款项的利息; (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含质物的保管费用)。 4、反担保人的抗辩权: (1)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时因过失没有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而做出大于债务人应承担债务范围的清偿; (2)担保人支出了不必要或不合理的费用,反担保人对此种费用不承担责任。 (3)担保人因过失未主张自己独有的抗辩权而承担了可减免的担保责任。 二、反担保需要哪些要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担保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三、如何提供反担保? (一)反担保的手段有哪些? 1、土地、房产反担保; 2、企业保证反担保; 3、收益权质押反担保; 4、车辆抵押反担保; 5、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6、股权质押反担保; 7、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 8、股票质押反担保; 9、出口退税款质押反担保; 10、设备抵押反担保; 11、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 (二)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1、存单、汇票、支票、债券质押; 2、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质押; 3、仓单、提单质押,保证金,封闭监管账户; 4、企业股东或主要经营管理者个人财产连带保证; 5、房地产、机器设备、库存产成品(商品)抵押; 6、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 7、第三方财产或信用反担保; 8、公司认定的绩优客户可以自身信用反担保; 9、客户提供抵(质)押反担保时必须按有关的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评估、保险、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 以上就是反担保要具备什么要件的相关内容,如今,反担保纠纷比较复杂,不仅仅涉及到债权人和债务人,还关系到第三人利益,有时候还关系到第三人之外的第三人。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来我们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大家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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