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做工伤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怎样做工伤伤残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 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 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 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三、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怎样做工伤伤残鉴定的相关内容。市场上可以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机构并不是很多的,所以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机构去做,这样得出来的鉴定报告才会被人家认可的,将来报销的时候也会方便的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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