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吴某是一家电器销售公司的开票员。今年五一放假时,吴某与几个朋友一起跟团到外地旅游,回来路上大巴车发生事故,吴某受了伤,休了1周病假才上班。近日,吴某了解到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每年有1个月病休超过3天的,发年终奖时会减半。吴某能否要求旅游公司支付年终奖的差额呢? 评析:《侵权责任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故吴某可以要求旅游公司支付年终奖金差额,或者要求对方赔偿包含年终奖金差额在内的误工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