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农村集体使用权证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1、在申请补办前,在指定的报纸上公告,表明土地使用证已遗失; 2、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3、提供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4、查档核实后,核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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