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我国行政诉讼中所包括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且所有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 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 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三、行政诉讼时效中止会有哪些处理措施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解决方式为: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十日内提出延长期限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诉讼时效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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