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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案件证据种类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行政案件证据种类是什么意思
    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证人证言;
    5.受害人的陈述;
    6.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7.鉴定、检测结论;
    8.勘验、检查笔录。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行政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吗
    不可以取保候审。行政拘留就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不能适用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三、行政案件受理后多久办结
    行政诉讼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如果有第二审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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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