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去哪起诉 |
释义 | 在实践中,如果就人身损害问题需要提起起诉的,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去哪起诉?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 二、人身损害赔偿去哪起诉 按照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见,人身损害属于人身侵权案件,应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三、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前后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和现状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伤残的还必须要有相关的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相关证明。 3、需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调理等证明。 4、需要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里出具的因误工导致减少个人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应的标准计算。 5、需要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的,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的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来反驳原告。 7、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人身伤害的特定,应该做如下理解: (1)对于人身损害比较明显的,若受害人所受伤害比较轻微,以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起算诉讼时效期间; (2)若受害人所受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没有构成伤残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起算;构成伤残的,以作出伤残鉴定之日开始起算;需要后续治疗的,后续治疗部分以后续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起算。 (3)对于人身损害不明显的,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去哪起诉的相关内容。综上,对人身损害赔偿要提起诉讼的,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侵权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