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1.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所遭受的精神痛苦,以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所造成的精神损害。 这些人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生命权; (2)健康权; (3)身体权; (4)姓名权; (5)肖像权; (6)名誉权。 2.如果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也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赔偿范围的相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包括: 1.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3.如果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三、索赔情形与法律解释 在索赔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情形。例如: 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或者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如果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也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在这些情形下,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根据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以上就是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及其相关规定的介绍。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和索赔情形,有助于我们在遭受精神损害时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到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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