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过了债权人怎么办 |
释义 | 一、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过了债权人怎么办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二、破产债权申报 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活动。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首要环节。债权虽客观存在,但仍须通过申报形式提出行使权利的请求,才可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偿还。即使是已开始执行程序的债权,如因破产程序开始而被中止,也应当履行申报程序,债权人不得以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已知其债权存在为由不作申报。债权的申报可由债权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报时应说明债权数额及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很多国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中国则规定向法院申报。各国法律通常规定,债权申报在破产宣告后进行,在开始和解程序时,也规定有债权申报程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申报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进行。债权申报定有期限,有的国家为固定期限,有的国家则规定为弹性期间,由法院视案情在期间内确定。中国法律规定,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的已知债权人申报期为收到通知后1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对逾期未申报的债权,有的国家规定,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有的国家规定,债权人仍可补报,但需自行承担债权调查费用,对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也不得再提出异议,在分配除斥期间内仍未申报的方不予清偿。中国法律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三、破产债权申报申请书怎么写 申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报人:___________公司(破产企业) 申报债权数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 申报的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签订___________合同。申报人依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报人严重违约,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绝大部分没有履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欠申报人人民币本金_____万元,利息______万元,共计_______万元。其中,被申报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还款已经扣除。 申报人计息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申报人计息公式是:_____________。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 特此申报。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人民法院) 申报人: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过了债权人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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