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原告必须到庭吗 |
释义 |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原告必须到庭吗 抚养费纠纷涉及到个人人身关系,因此这类案件属于是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开庭审判时被告应当参加庭审,不能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 二、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原告就被告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二)经常居住地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如何写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二、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写明双方一起同居的事实、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状况、子女状况;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写出对方的经济状况等。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原告必须到庭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审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