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漏水纠纷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屋漏水纠纷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楼上业主存在漏水问题(也有疏忽大意忘关水龙头导致漏水的),漏水业主作为其房屋的所有权人及维护管理人,对于其房屋漏水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理应进行赔偿。 另外,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单个业主可以委托物业公司对自己所有的小区建筑物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物业公司因在维修过程中有过错,也应当对维修造成业主的损失进行赔偿。 在此提醒物业公司,对于物业范围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应当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对于业主委托维护的专有部分,也应积极主动维修和养护,积极协助解决问题。 ![]() 二、供暖设备老化致漏水,供热单位失责共担责 供热管道发生漏水时,主要看该段漏水管线由谁管理,即“谁管理、谁维修”。对于公共部分,一般供热公司和物业公司会在合同中约定,未作约定的,一般供热公司管理范围是到用户的楼头入口装置的第一道阀门,从阀门后开始则由物业公司管理。 在业主自己房屋内的暖气管道属于自行维护的部分,如果发生漏水则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提醒住户、供热公司以及物业公司,每当在供暖季来临之际,应对供热管道各自管理部分进行全面检修和谨慎改造,在供暖试行阶段注意查看暖气是否有异常,避免跑水,造成损失。 三、共用管道堵塞责任人不明如何承担责任 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问题。共有部分应分为两大类:一是法定共有,即涉及物权法所规定的物业服务用房、公用设施等;另一部分是自然共有部分,即在司法解释中所列举的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对于共有部分,相邻各方共同使用人应当共同维护公共设施,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正常情况下,共用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但该案根据漏水原因,是个别业主不当使用通下水道工具导致的,由此免除了物业公司的责任。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共有设施在业主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而无法查明造成问题的具体责任人时,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共有设施各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漏水纠纷处理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若是在公共区域漏水责任人不明的,由共有人共同承担责任,若属于业主的责任则由业主承担,若属于物业管理范围或者水电公司的职责范围,则由物业公司或水电公司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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