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视为担保合同生效 |
释义 |
一、怎样视为担保合同生效 担保合同的生效,根据其生效要件不同,可分为担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和担保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 一、一般要件 担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欲使已成立的担保合同发生完备的法律效力而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标准。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担保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应当具备《民法典》所规定的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 二、特殊要件 一般说来,担保合同具备《民法典》第143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依法成立的担保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担保合同需具备特殊要件方能生效: 1.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由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保证合同,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否则,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该保证合同无效。 2.抵押合同。包括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航空器、船舶、林木、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的抵押都应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须向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定金合同。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但对借款合同而言,不适用定金担保。 ![]()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 无效的担保合同中,担保人责任按以下情况确定: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三、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4、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样视为担保合同生效的相关内容,只有担保合同生效的情况下,担保才是有效果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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