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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各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释义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四)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参照(2013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时间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公安部)(GA/T521-2004)》的规定计算。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五)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可参照60-100元/天×陪护时间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六)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
    (可按照100元—120/天计算)。
    (八)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伤者在主张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时,一般需要根据专业鉴定机构出据的鉴定结论去明确主张损失金额的,否则,法院不会指出原告不清楚、不确定的主张,当然如果后续治疗费已经发生了,可以根据票据主张。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各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的内容比较多,计算标准上文也有详细介绍,小编在这就不一一概括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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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