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票与传唤证的区别 |
释义 | 一、传票与传唤证的区别 传票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使用的法律文书,传唤案件有关人员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传唤证是由办案民警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传唤证对被传唤人进行传唤,带到指定的地点讯问。传唤证传唤是公安机关常用的传唤方式。 二、传票与传唤证的相同之处 传唤证和传票都是传唤的一种手段,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 三、传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怎么办 传票不能送的被告人手里的,法院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传票与传唤证的区别的相关知识,以及“传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怎么办”和“传票与传唤证的相同之处”等相关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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