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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合伙协议中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释义   一、有限合伙协议中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1)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签合伙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作伙伴的职责。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二)明确合伙投入比例利润分配方式。合作投入比例是合作开始双方根据各自的合作资源作价而产生!因为投入比例和分配利益成正比的关系,也要书面明细清楚;当然根据经营情况的变化,投入也要变化,在开始的时候,就要分析后期的资金,如果一方没有融资的实力,那另一方的投入会转换成相应的投资占有股,来分配投入产出的利益。
    (三)合作方的退出机制。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四)合作之间建立商业信任。法律之所以设立合伙制度,就是为了个人资力难以达到成立公司的要求时,通过合伙加强资金联合,但是合伙的本质还是合伙之间比较强的人身信任。
      
       二、合伙协议的效力
    (一)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二)公民之间虽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但当事人均承认订有口头协议或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其订有口头协议,且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可以认定合伙关系成立。
    (三)公民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也无人能够证明订有口头协议,如当事人进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也可推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四)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工作以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公民,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人所订立的合伙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中的重要条款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要载明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内容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有限合伙协议中的重要条款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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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