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立公司股份一般是按照出资额比例分,但是公司章程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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