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一、施工索赔就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 (1)建设方的质量责任是使项目按照预期的质量标准,满足整个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达到必要安全要求,使项目能够正常的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质量义务是确保建设项目满足国家的强制标准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2)施工方的质量责任是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承包合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 凡是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都要由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些责任包括由建设施工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修理、返工或改建并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施工人因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因施工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对工程进行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以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如果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工程迟延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发包人因逾期交付受到的损失,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减少价款、执行定金罚则等。发包人可以根据施工人违约程度和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请求施工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需要各派一名代表成为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在工程验收时,四方代表需要在现场,若发现质量不符合规范,需要进一步确认是那方面出现了问题。最终被确定有问题的一方代表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不明的,由四方共同承担。 实际上,在建设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当中最主要的因素,肯定是设计,技术方面的因素。如果技术比较高超的话,那么质量问题存在的几率是非常小的,其次就是也包括人的因素,也就是领导者的因素。 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包括哪些 (一)建设单位 1、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2、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通知书;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6、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勘察单位 1、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三)设计 1、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以及建筑、结构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3、设计图纸会审、交底记录。 (四)监理 1、资质证书; 2、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3、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人员上岗证、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 4、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 5、监理规划、细则、旁站监理方案。 (五)施工 1、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质量员、特殊工种等人员执业资格或上岗证、项目经理变更手续; 3、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4、质量管理制度; 5、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六)检测 1、资质证书; 2、建设单位委托合同。 由以上信息,我们尅看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是指,各方单位能够实施工程行为时的资格证明,以及在实施行为后的数据材料,各方单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范从事作业。若工程在使用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法院会要求各方出具这些证明材料。 看到这里,法律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相关的责任主体,就需要遵守着相关的法规,履行好应尽的义务,才能够成为责任主体,好了以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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