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赔偿责任怎么划分先后顺序 |
释义 | 一、连带赔偿责任怎么划分先后顺序 连带责任无先后主次之分,权利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的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个别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后,超出自己责任的部分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赔偿责任的承担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连带赔偿责任的条件有: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4.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 三、连带赔偿责任保证期限是多久 连带赔偿责任保证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