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
释义 | 一、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一)已经向有关部门缴纳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经确定。 ![]()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发展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三、房屋预售最长时间是多久 房屋预售最长时间是没有规定,但房屋预售许可证有年限的执行年限,一般是一年一审。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上文后对商品房预售的相关条件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大家在看房的时候可以参照以上条件来进行考察,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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