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合犯是什么意思?集合犯与连续犯的区别 |
释义 | 一、集合犯是什么意思? 集合犯指刑事法律把同种的数个犯罪行为集合成为一个犯罪。法律网提醒你,集合犯在刑法理论中,可分为三种: 1.营利犯。即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同种的犯罪行为,依法律的规定仅构成一个犯罪。 2.常业犯。即无正当职业,而以犯罪所得作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准备或者已经反复实行同种类的犯罪行为。 3.惯犯。又称惯习犯或习惯犯。即具有实施同种犯罪行为习惯的分子,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多次实施某一种犯罪行为。 二、集合犯与连续犯的区别 集合犯与连续犯的区别有: 1.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所以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独立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所以是处断的一罪。 2.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 三、集合犯和结合犯的区别 集合犯和结合犯的区别有: 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 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典型的结合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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