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招标是否发生赔款怎么确定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招标是否发生赔款怎么确定 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的损失主要指购买招文件的各项费用、标书制作费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及投标人的差旅费用、误工费用等的损失。 二、建筑工程保险招标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这种招标方式分值或权重设定有很大的灵活性,但容易被主观要求干扰。 (二)评标专家中保险专业人员不足 目前的评价指标构成中,有一部分无法完全进行定量评估的指标,例如:承保经验、理赔经验、优惠条件、特色服务等,这需要对保险市场状况、保险公司服务能力和信誉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三)价格类指标与服务类指标的权重难以科学确定 保险招标与其他招标不同的是中标公司是否付出赔款以及赔款支付的多少完全取决于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以及发生的程度。支付赔款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导致不具备承保实力的保险公司铤而走险,超出能力范围承诺进行竞标,所以招标人在进行保险招标时应考虑到与招标投标过程同样重要的保险合同的执行过程。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五条 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建筑工程招标是否发生赔款怎么确定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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