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放人都是什么时间 |
释义 | 一、看守所放人都是什么时间 放人时间这个没有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看守所根据批复时间(只有到年月日没有精确到时分)释放都是合理,也就是说在规定的那一天0:01分到23:59都是合理的,从一般情况来看,基本在上午或者下午18:00前为多。 二、看守所放人流程 看守所根据公安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监视居住。 ![]() 三、看守所放人家属怎么知道 看守所放人家属知道的方式是自行推算。 看守所放人不会提前一天通知家属,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看守所放人没有通知家属的义务,家属可以通过主动咨询或者根据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书的规定,推算出放人的时间。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引用法条: [1]《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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