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权的担保期间是多长 |
释义 | 一、质权的担保期间是多长 质权的担保期间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未约定则是债务履行完毕后的6个月。 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 1.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2.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三、质权合同签订注意 在签订质权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 2.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担保期限,以避免发生争议。 3.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包含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以及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必要条款。 4.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应当妥善保管质押财产,未经出质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5.如果质权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对于质押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双方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关于质权担保期间的更多细节,你有疑问吗?法律网始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如有需求,请随时发起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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