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什么 |
释义 |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什么 1.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注册资本等; 2.发起人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等; 3.公司权利机构,包括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等; 4.其他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 4.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章程变更事项根据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应该应予以公告。比如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就需要进行公告。 5.经过以上步骤之后,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征程的修改没有涉及登记事项的,只需要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谁制定 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1.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公司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 2.公司章程具有法定的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该规定为强制性条款,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排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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