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中德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
释义 | 根据本公司2003年7月25日第2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章程第二章第十一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折弯机、剪板机、压力机、三四辊卷板机、联合冲剪机、切角机、刃模具配件的生产、销售。” 现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折弯机、剪板机、压力机、三四辊卷板机、联合冲剪机、切角机、刃模具配件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