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机构受理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可否不裁决 |
释义 | 由法院试行调解时所达成的协议须作成笔¼,其内应载明所有参与人的完整身份资料,且应详细载明关于有关给付、履行给付期间及履行给付地的协议内容。 法律咨询: 您好,仲裁机构受理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可否不裁决? 法律网律师解答: 既然受理了,那肯定会开庭的,但现在仲裁案件很多,估计仲裁机关的开庭需要一段时间。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诉讼法典 第三十一条 答辩 一、被告可于被传唤后十五日内答辩;如有中间期间,则答辩期间自中间期间终结时起进行。 二、如由检察院依职权代理被告,则检察院须在上款所指的答辩期间内于卷宗上声明由其代理一事,而新答辩期间自作出该声明之日起算。 三、出现《民事诉讼法典》第四百零三条第四款及第五款所指情况时,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可延长最多十日。 四、提出争执的责任及《民事诉讼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适用于依职权作出代理的检察院。 编辑推荐: 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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