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 基本建设勘察程序是指勘察机构进行勘察工作必须遵循的阶段划分和具体步骤。根据工程设计阶段的要求,相应的勘察阶段可分为:确定场址方案要求的选址勘察; 为符合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要求的初步勘察;为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勘察工作的任务和深度因勘察阶段的不同而相区别。选址勘察阶段,应对拟选场址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初步勘察阶段,应对场地内建筑地段的稳定性作出评价,并为确定建筑总平面布置、各主要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方案及对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方案提供地质资料。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结算时间一般是多久 法律对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是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的,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工程需要交纳保证金吗 这要看工程的招标文件里的具体要求,有的要求交保证金,有的不需要交,要求交保证金的话,招标文件里会写清楚保证金的金额,以及要汇款的账户名称,开户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的内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是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来进行的,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中产生纠纷的是可以依法进行处理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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