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军人的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
释义 | 以下是法律网为您整理的关于军人的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为九级: 1.骨缺损9cm2~24cm2; 2.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3.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不全; 4.一手食、中指两指末节缺失; 5.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6.跗骨骨折影响足弓; 7.跟骨、距骨骨折; 8.指(趾)骨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一年以上; 9.脊椎滑脱、椎间盘、髌骨、半月板切除术后; 10.膝关节交叉韧带修复重建术后; 11.陈旧性肩关节脱位肩关节成形术后、肩袖损伤修复术后; 12.关节外伤或因伤手术后,残留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 13.脊柱椎体骨折,前缘高度压缩<1/2; 14.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10%; 15.面部瘢痕>5%; 16.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损或瘢痕畸形; 1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18.双眼矫正视力≤0.6; 19.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Ⅲ期; 20.眼球内非金属异物不宜取出; 21.泪器损伤,手术无效; 22.一侧睑外翻合并睑闭合不全; 23.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 24.双耳听力损失≥40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80dBHL; 25.发声及构音不清; 26.一耳或双耳廓缺损累计>1/5; 27.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颗以上; 28.食管切除重建术后; 29.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0.心脏、大血管损伤修补术后; 31.肺段切除或修补术后; 32.支气管成形术后; 33.阴茎部分切除术后; 34.肾部分切除术后; 35.脾部分切除术后; 36.子宫修补术后; 37.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38.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工伤伤残标准相关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关于军人的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关于军人的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关于军人的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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