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署名权的法律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署名权的法律内容有哪些 署名权的法律内容有: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署名方式的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署名排列方式的决定权以及署名指示权(即指示他人使用本人作品时署名的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姓名权和署名权的区别 姓名权和署名权有两个区别,分别是: 1.权利主体的不同。署名权的权利主体是作者,姓名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2.保护期限的不同。姓名权的保护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是永久保护。 三、著作权的署名权保护期限多久 著作权的署名权的保护期限一般是永久,即不受时间限制。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署名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除了发表权以外,其保护期限都是不受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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