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中如何应对伪证问题的规定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中如何应对伪证问题的规定 劳动仲裁中应对伪证问题的规定是: 可以先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待劳动仲裁结束,起诉至法院并提出做伪证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劳动仲裁中使用伪证的后果 1.民事责任:使用伪证可能导致仲裁裁决结果不公正、不合法,从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赔偿。 2.行政责任:如果使用伪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等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如果在劳动仲裁中故意提供伪证,涉嫌构成妨害司法罪等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三、劳动仲裁使用伪证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中提供伪证可能涉嫌伪证罪,行为人可以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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