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酌定不起诉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酌定不起诉是什么意思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我国现行的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二、酌定不起诉与法定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法定不起诉也称“绝对不起诉”,其有两个特点:1、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诉;2、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原因是不应或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或丧失追诉权。然而酌定不起诉称“相对不起诉”、“微罪不起诉”,其适用应具备三个条件: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犯罪情节轻微;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其适用范围存在很大差别。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酌定不起诉是什么意思的内容。酌定不起诉是针对那些虽然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被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违法行为,其不能被滥用。如还有疑问,不妨咨询法律网上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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