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
释义 |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4、执行清算方案; 5、清算结束,注销公司登记,登报公示。 注意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