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分析 |
释义 | 一、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分析 (一)股东变更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 从公司工商登记事项整体来看,其中部分属于行政许可范围,比如,公司设立登记;部分属于行政确认行为,比如股东变更行为。显存的相关理论派系,一种将所有的工商登记定性为行政许可而不论登记类型;另一种走向另一个极端,将所有的工商登记行为定性为行政确认行为。这两种学说均不能解决公司登记因种类繁多而各具特点的实际情况。 (二)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是将原有的有关股东名册变更(或替换或增减)之后,申请工商登记部门做出相应变更登记的行为。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并不设立新的权利,也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只是一种公示和确认。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属于行政确认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股东变更登记不伴随新权利的产生或改变,即使新的股东加入公司,由于股东权无需行政审批和许可,因而不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所以,权利的变化主要体现民事法律领域;另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申请做出的股东变更登记对于股东和公司均不产生实质影响,而主要是保护第三人利益,更多的是一种公示作用。 ![]() 二、股东股权变更怎么办理登记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需要前往原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局办理。需要提交: (一)《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 (五)股权转让协议; (六)需要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七)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八)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股东变更登记必须本人过去吗 股东变更的并不一定要本人去办理变更登记,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要出具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分析的相关知识,看到这,大家都应该掌握了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分析的有关内容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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