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后能否直接进行择日宣判法律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开庭后能否直接进行择日宣判法律有何规定 开庭后能直接进行择日宣判,法律有以下规定: 1.择日宣判属于定期宣判的情形,宣判之后就会立即发给判决书,待判决书生效后就可以进入执行了; 2.如果是当庭宣判,人民法院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而不是立即发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民事案件开庭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开庭程序步骤是: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 三、民事案件开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民事案件开庭可以委托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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