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能否纳入破产清算 |
释义 | 一、抵押物能否纳入破产清算 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二、抵押物在破产时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第一步是要专门建立一个财产清算的团体。 在公司宣布破产之后,人民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之后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成立个专门进行财产清算的团体,一般规定的时间为15天之内。而这个负责专门进行财产清算的团体的组成主要是由相关机构的组成人员以及公司的股东代表等等。 第二步就是由负责清算的团体来对已经破产的公司来进行接纳管理。 第三步就是对破产公司所产生的破产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最后一步就是在破产财产已经完全分配之后,由负责清算的团体向人民法院提出进行破产清算结束程序的执行。 三、公司破产财产包括哪些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这是指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清算组尚未收回的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请求权而获得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抵押物能否纳入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企业在破产之后,可以先自行估算一下自己剩余的资产,将相关的资料准备好,按照规定偿还债务,总之就是要实事求是,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工作,这样才能尽快完成破产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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