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为证人出庭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作为证人出庭需要注意什么 证人出庭作证注意事项: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2.一定要实事求是。 3.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识。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接受法官的询问,包括法官对证人有关身份问题的核实。 6.证人在法庭上要准备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主要是案件的原、被告)以及双方律师的质询提问,尤其要注意回答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律师向你所作的质询。 7.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就自己看到、听到和经历感受到的客观事实直接简要地回答提问,清楚就是清楚,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不要扩大内容,不要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性的语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三、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是证人向代表国家行使裁判权的法院所尽的一项公法义务,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理应由法院代表国家向证人给付,并最终作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而由当事人负担。 首次明确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遗憾的是,由于没有同时明确费用支付的标准,实践中很难真正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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