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销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供销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内容要表述正确; 2、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要约定明确; 3、明确的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运输费用及合理损耗的计算和负担; 4、明确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5、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购销合同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4、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5、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5)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1)的规定确定管辖。 三、购销合同的作用 1、约束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2、保证双方的交易诚信。 3、如果有违约或者相关行为可以通过合同进行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供销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供销合同一般需要注意产品的名称、交货的地点、违约责任承担等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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