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一)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二)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三)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四)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类型有哪些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三、股票质押式回购主体答疑 网友提问: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主体是谁? 律师回答: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业务流程包括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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