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是否属于听证范围内 |
释义 | 一、行政拘留是否属于听证范围内 行政拘留是不能够进行听证的。一般来说,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听证的事由包括: 1.较大数额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处罚,处罚对象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拘留可以撤销吗 行政拘留若尚未执行,是可以撤销的。具体来说,对于尚未执行的行政拘留,可以由人民法院决定撤销或部分撤销;已经执行的行政拘留,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违法,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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