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
释义 | 一、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哪些公司具有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资格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三、公司债券有哪些种类 (1) 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公司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 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如果公司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是记名公司债券,反之为无记名公司债券。 (3) 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公司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相关内容。有些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所以其发行的债券也很有购买的价值,但有些就不行了,他们可能不满足发行债券的条件的,但会通过一些不合法的手段在市场上发行期债券的,要加倍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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