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客车超载的处罚根据超载的具体情形不同会有所不同。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第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第三条第一项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扣三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三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第二条第三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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