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立案程序 |
释义 | 一、破产立案程序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破产案件的立案流程:立案庭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备——移送民二庭听证审查——决定是否立案——通知申请人。 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书正本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企业的登记机关、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等内容); (二)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名单,应包括企业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或经理、厂长等主要负责人; (四)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定企业破产的决议文件; (五)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应列明企业职工的人数、名单(姓名、性别、年龄),以及对职工将进行如何安置; (六)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应当说明企业近年来的经营状况,亏损原因以及亏损程度,并附审计部门对企业审计后作出的企业资不抵债的审计报告; (七)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平衡表、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八)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无形资产情况、和企业投资的情况; (九)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或注册证明,有追加投资的,还要提供追加部分的验资报告; (十)由专门评估机构作出的企业现有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企业有固定资产的,提供相应产权证明 (十一)企业在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开户时间、开户金融机构等 (十二)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十三)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十四)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企业对外为其他债务人担保的情况,应当列明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名称、住所、企业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担保的性质、保证期间等; (十五)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应当列明企业正在进行诉讼的案由、审理法院 (十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的,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破产还债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债权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三)债务人最新的工商登记单 (四)债权发生事实与依据 (五)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 (六)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七)债务人的办公地点、有效的财产线索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 二、清算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通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一方面,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另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无法通知的债权人,投资人应当予以公告,通过公告,请债权人申报债权。 (二)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清算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 三、有限公司破产有什么条件 有限公司破产的条件有: (一)《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二)《民事诉讼法》第一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立案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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