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谁核准 |
释义 |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谁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死刑缓期执行。 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会减刑吗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能会减刑,具体情形如下: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三、死缓和缓刑的不同点是什么 死缓和缓刑的区别: 1.执行机关不同:死缓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缓刑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2.适用条件不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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