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谁核准
释义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谁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死刑缓期执行。
    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会减刑吗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能会减刑,具体情形如下: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三、死缓和缓刑的不同点是什么
    死缓和缓刑的区别:
    1.执行机关不同:死缓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缓刑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2.适用条件不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