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应注意区别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为: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是于自诉案件,即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但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即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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