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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物可以质押吗
释义
    一、建筑物可以质押吗
    在建的房屋可以做抵押贷款的,属于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
    
       二、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抵押贷款,债务人可继续保管并使用抵押物,如房产可继续自住或出租,设备可继续生产,如果抵押物毁损、贬值,由债务人承担责任。
    2、质押贷款,除非有合同约定,否则保管权在债权人手中,质押物出现毁损或价值减少的情形,也由债权人承担责任。
    (二)处置权不同
    1、债权人对抵押物没有直接处置的权利,即便对方未在合同期限内履行还款等义务,债权人也是需要与债务人协商,或经过法院判决,才能完成抵押物的处置;
    2、质押贷款则不同,无需跟债务人协商,也无需经法院判决,对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债权人就有权处置质押物。
    (三)标的物不同
    1、抵押物在原则上,是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在法律上某些动产,譬如机器、交通工具等,也可以设定为抵押物。
    2、质押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著作权等。房产等不动产也可以用来质押。
       三、质押贷款逾期如何处理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建筑物可以质押吗的相关知识,建筑物可以质押,但是只有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才能质押,民法典对此也有规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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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