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释义 |
一、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人员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二、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信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为净资产1亿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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