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人会议有啥用 |
释义 | 一、破产债权人会议有啥用 1、债权人会议代表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债权人会议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组成的人员从法律上加以固定,可见其肩负的是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若有少数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这并不能影响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只能视为其放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权利。 2、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意思的表示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行使任何权利,都必须通过债权人会议才能行使。如同意接受和解协议、同意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同意破产分配方案、破产分配方式等,债权人都必须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表决的方式达成一致,形成决议才能行使,它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基本形式,表达意思的唯一“舞台”,是行使权利的唯一合法形式。 3、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基本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或者协调和解协议。”由此可以看出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基本形式,而且是法定的基本形式。 债权人会议不是民法上的权利主体、非法人团体,因而不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不能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它也不具备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能力或者被诉讼的非法人组织,但是债权人会议确是破产程序中不可缺少的组织,相对于清算组而言,它是具有独立实施监督权的自治机构,相对于人民法院,它却是债权人意愿的自治共同体,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中的职能和权利范围,充分显示出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中的独立地位。 ![]() 二、债权人会议如何表决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由债权人会议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报告权、选任常设的监督机构权、决定营业的继续和停止、指示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法等职权。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债权人会议可以缺席吗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报告权、选任常设的监督机构权、决定营业的继续和停止、指示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法等职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债权人会议有啥用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其实债权人会议是具有法律效力,在破产的时候债权人或是债务人等双方都需要好好的遵循相关的法律知识才比较好。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